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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剑东的三条建议

发布时间:2011年9月28日

 

关于中国体育职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当今世界各国和各行各业普遍存在职业搜寻和岗位匹配不对称的情形。解决这个问题的主要思路是加大公共信息的传播、强化信息的抵达率、减少信息对称的环节,使政府、行业、中介结构和利益相关者建立一个完整的职业服务体系。

当前,我国各地体育局大多建立了自己的体育人才网,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网站也称为中国体育人才网。然而,与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至少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建立的大量体育职业搜寻与匹配的众多网站所体现的服务功能相比,我们目前建基于网络平台上的服务功能还存在很大的提升和改进空间。

一是我们的网站主要是系统内体育职业信息的汇集,但缺乏更广泛的体育行业、体育企业相关信息。目前我们的多数网站对于可能不归属于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多数企业信息并没有收集,使得服务范围往往局限在体育系统内。而国外相关网站中,体育的相关职业和新兴职业的信息非常丰富。

二是我们的网站主要是信息收集和展示,缺乏必要的信息分类和搜索、反馈等基本功能。浏览国外的相关网站,我们可以看到基于运动项目、地区、职业属性甚至薪水等多维度的分类,网站还为寻找体育职业的人们提供了大量搜索工具,便于浏览网站的人们快速获得相关信息。

三是我们各地体育局的网站信息各自为阵,网站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信息更新速度普遍很慢。这种运行状态使得很多网站浏览量十分有限,部分网站可以说到了充当摆设的程度。与此相比,国外的相关网站有专人固定管理,信息更新和互动交流都保持畅通。

为改进我国目前的体育职业服务体系,笔者在此提出三个建议:

一是迅速整合全国体育系统内资源,建设一个信息涵盖全国体育系统的体育职业服务网站,在扩大信息量的基础上,安排专人管理,对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引入搜索工具,加强互动与交流,使服务对象能便利地获得相关信息。

二是借鉴国外做法,采取委托方式选择适当的企业或中介机构建立一个具有“体育猎头公司”属性的公司,大量收集全行业范围相关企业和单位的用人信息,建立一个真正的体育人才需求的信息库。

三是打破体育系统的局限,将合作对象和服务方式延伸到整个社会,在强化监管的原则下,将包括体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的功能赋予系统外的相关机构,使体育特有职业之外的相关职业和新兴职业获得更广泛的认同。

笔者以为,一旦体育职业不再是体育系统的特殊职业,体育融入社会和社会接纳体育将成为常态,体育的社会功能也将得到前所未有的拓展。

 

附:国外体育职业服务的部分网站和栏目网址

http://www.sportscareers.com/

http://www.WorkInSports.com

http://www.uksport.gov.uk/jobs/

http://www.jobsinsports.com/

http://www.cosmossportsjobs.com/

http:www.womensportsjobs.com/

http://www.sportscareerfinder.com/

http://www.gamefacesportsjobs.com/

http://www.sportscontacts.com/

http://www.sportsrecruitment.com/

http://www.onlinesports.com/pages/CareerCenter.html

http://www.careerjet.com.au/jobs-sports-leisure-recreation.html

 

  

关于将“健竞观传博销”作为体育产业产值统计六要素的建议

 

今年年初至今,一些省市区纷纷制定和出台体育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然而,在涉及到体育产业发展目标的问题上,时常面临一个困惑:政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官员不赞同将体育器材设备和体育建筑等的产值计算到体育产业中,但认为体育用品销售和体育场馆运营可以纳入体育产业范畴。而体育部门的官员一方面感到体育产业统计的边界模糊,另一方面对目前国家统计局和国家体育总局共同认定的“体育及相关产业”依然感觉难以操作,尤其是与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的交叉部分难以计量。

    应该说,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长期以来也存在边界宽泛、模糊等问题,但近年来相关部门和统计部门经过多次磋商,已经基本形成了比较清晰的要素体系和统计依据。比如旅游产业已经明确把“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作为与其他产业区隔的边界和统计的依据。

     笔者在此尝试做一下这个努力,尝试着用六个字概述一下体育产业的要素和统计依据。这是本人的一点思考,还没有到研制所谓的体育产业统计依据的层面,希望能引发学者和有关部门的继续完善。

    健(身)主要指为健身人群提供的服务。目前的健身休闲/娱乐业属于核心的体育产业。

    竞(技)主要指为体育竞赛提供的服务。现在竞赛表演业在国际上是主体的体育产业。

    观(赏)主要指为体育活动观众提供的服务。门票、停车、住宿、餐饮等都可计入其中。

    传(播)主要指为体育活动传播及其价值实现提供的服务。包括体育广告、体育公关、体育会展、体育新闻出版等。

    博(彩)主要指围绕体育活动的彩票和竞猜等服务。

    销(售)主要指体育用品的销售服务。

    目前体育系统内有关提法可以根据这六个字依次归并。比如体育培训业,如健身技术培训可纳入健(身)之中,如教练员培训可纳入竞(技)中;比如体育场馆业,如是赛事场馆服务,可纳入观(赏)中(其中为运动员参赛的服务可纳入“竞”中);如体育创意业,可纳入“传(播)”中;体育康复业,为一般群体和运动员群体服务的可分别纳入健(身)和竞(技)中。

    当然,笔者认为体育产业基本属于服务业,因此没有把用品制造和场馆建筑纳入其中,而把健身休闲与竞赛表演作为核心或本体产业。

    很多细致的地方还没有考虑清楚,尤其是产业本体、主体和支撑,这是统计实施具体化的重要因素。如体育中介业主体是体育中介企业,本体是运动员和赛事等经纪资源,支撑业务是体育事宜或事务;体育康复业主体是康复机构,本体是健身人群和运动员群体,支撑业务是运动伤病防治,等等。

   

 

关于中国国家队运动员管理改革的建议

 

长期以来,我国的运动员管理实行的是集中食宿、统一训练、团队管理。运动员一般每周训练5-6天,每天训练6小时左右。

这种管理方式的特点是:运动员的活动空间基本在宿舍、食堂、训练场馆,其他场所很少涉足;运动员的生活时间基本消耗在训练、饮食和睡眠方面,个人文化提升和闲暇时间十分有限;运动员的交往对象主要是领队和教练、对手和陪练、医生和厨师等后勤保障人员,其他人员接触很少。

必须承认,这种管理方式是我国竞技体育取得突出成绩的重要保障。但与此同时,由于体育社会化、产业化、科学化、国际化程度的日益加深,这种管理方式不可避免地遭遇一系列严峻的挑战。

一是运动员的生活时间过多地投注在训练中,文化学习和个人余暇时间被大量挤占。

    二是运动员的活动空间过多地集中在场馆中,社会交往和个人生活空间被严格限制。

三是运动员的接触对象过多地集中于系统内,交往体验和个人社会认知被长期固化。

而且,这些影响运动员个人发展的情形以奥运会冠军不会从取款机中取款、不认识裤子上骂人的外文、打出租回家不认得家门等极端形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此,笔者建议,根据项目特点、运动员自身特点、场馆条件、训练地点等的差异,减少运动员的训练时间,开放运动员的活动空间、拓展运动员的交往范围。

第一,科学规划和合理制定运动员的时间管理规划,在科学训练和合理安排时间的原则下,尽可能给予运动员更多的自我支配的时间。有些运动员可能只需要每天训练4小时甚至更短时间,这样就能为他们赢得个人学习和业余休闲的时间,甚至可以回家与家人共度节日。

第二,理性选择运动训练的场所,在以人为本的原则下,尽可能让运动员在日常的训练和生活中有进入其他社会空间的机会(目前比较时髦的军营不应该是惟一选择)。有些运动员可以被允许参与一些社会活动,进入一些非体育的社会空间,甚至可以在家中而不是运动队中居住。

第三,规范媒体、企业等社会组织与运动队的关系,在不干扰训练和影响运动员训练效益的前提下,为运动员接触更广泛的人群提供机会,提高他们的社会认知和交往能力。大赛前一律阻断运动员与媒体、企业接触的做法并不明智。

当然,实现这些目标,需要确立科学训练的原则,明确运动训练时间和空间管理的合理方法,并结合实际稳步推进。笔者深信:即便是在大赛之前的紧张备战阶段,对运动员时间、空间和交往的管理也不宜一律从紧,那种试图把人完全管起来、控制起来乃至隔离开来的做法,最终可能事与愿违。